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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2-23 15: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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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牡瑞丰发〔2012〕008号       签发人:武善波

关于下发《牡丹江瑞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了更好的规范和落实牡丹江瑞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特制定牡丹江瑞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望各部门按本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牡丹江瑞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牡丹江瑞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1、总则
1.1 安全生产是电力安装企业的一项综合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1.2 公司经理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项目负责是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1.3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部门、项目部及其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评比安全工作。
1.4 各部门主管人员除应履行本标准中的安全责任外,还应完成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检查人员负责对本部门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2、 牡丹江瑞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2.1 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2.1.1总经理是本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本职责的执行,以及各部门与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2.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亲自批阅和传达安全生产文件、指令和通报,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落实。
2.1.3掌握有关的安全规程、制度,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各项现场制度,抓好规程、制度的贯彻。
2.1.4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负面效应。保证生产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2.1.5组织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做大措施,按企业控制重伤和设备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责任,思想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2.1.6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协调党群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2.1.7主管并建立独立有效的安全监察专职机构,按规定配备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完善安全监察手段,支持安全监察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主动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保证安全监察人员与同级生产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2.1.8审定“两措”计划,并保证所需费用的落实。坚持重奖重罚原则,使安全奖真正起到正面激励和反面约束的作用。
2.1.9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2.1.10每季度至少对一个项目部进行一次全面的生产、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每两个月参加班组活动一次,掌握一线实际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解决,不断提高和改善安全生产的环境和条件。
2.1.11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掌握职工思想动态,不断改善职工物质和文化生活,解除职工后顾之忧,使职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安全生产工作。
2.1.12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2.1.13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2.1.14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要追究领导责任;
2.1.14.1违反安全生产指责规定,或安全生产职责不落实。
2.1.14.2对上级或本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施工措施贯彻不力,“两措”计划督促检查不力。
2.1.14.3对重复性的频发事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杜绝。
2.1.14.4职工安全培训不力、考试不严、主要生产岗位人员长期配备不齐,影响安全生产。
2.1.14.5现场规程制度不健全,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不全或不合格。
2.1.14.6重大设备缺陷和薄弱环节不能及时组织消除。
2.1.14.7违章指挥,造成工人冒险作业或对违章作业制止不力。
2.2 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2.2.1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业。
2.2.2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对企业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2.3组织政工部门紧密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2.2.4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基层党组织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
2.2.5参加班组的安全分析会,并每月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活动。及时总结安全工作典型经验,督促宣传部门大力宣传与推广。
2.2.6在思想政治工作评比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2.2.7责成纪监察部门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并亲自参加重伤及以上认识事故和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2.2.8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要追究领导责任;
2.2.8.1思想政治工作不力,职工思想混乱,民事纠纷激化,不能建立在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2.2.8.2生产部门领导不得力,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工作不协调,公司提出的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
2.2.8.3企业职能部门工作不深入,对重大设备缺陷和薄弱环节不能及时消除。
2.2.8.4企业领导班子思想不统一,步调不一致,长期得不到解决,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3 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2.3.1对本企业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
2.3.2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基层(车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
2.3.3每季定期组织劳动安全卫生组织或职工代表,对本企业各级行政领导人员、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行政负责人有关部门,提出解决和纠正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
2.3.4参与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重大措施的决策和“两措”计划的审定。组织各分工会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关心职工生活,职工安心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2.3.5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发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隐患,及时向有关行政领导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2.3.6参加本企业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调查处理有异议时,及时向上级工会组织报告。
2.3.7组织工会系统,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会同行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教育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表彰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3.8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
2.3.9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时,要追究领导责任;
2.3.9.1职工的劳动保护状况和生产环境不符合要求,没有及时发现或向有关部门提出监督意见,使之长期得不到解决。
2.3.9.2对安全生产中的合理要求,且又在工会的职权范围内因没有尽到职责,而得不到妥善解决。
2.3.9.3对职工安全思想教育不力,习惯性违章长期得不到纠正。
2.3.10除对工会工作安排负责外,总工还应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工作负有全面管理责任。
2.3.11经常深入现场、班组,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情况,指导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3.12根据各个时期工作及施工任务的不同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施工)工艺,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2.3.13编制设备大修、更改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实施与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班组进行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班组技术人员编制分项检修(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严守职责。
2.3.14组织或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大检查,审阅班组的安全技术资料,并做好安全技术资料、转账、图纸的管理工作。
2.3.15组织本公司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
2.3.16负责填写上报专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和改进措施。
2.4 安全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2.4.1参与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2.4.2参与本企业重大生产,与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核,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4.3把安全业绩作为项目部年底评比的重要项目。
2.4.4加强对重大生产经营活动的执法监察,按照《电力监察部门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实施细则》,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制订整改措施。
2.4.5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时,要追究领导责任;
2.4.5.1干部作风腐败得不到惩治,职工有意见而情绪低落,安全生产秩序很乱。
2.4.5.2干部渎职、失职,对安全生产领导不力,上级的安全生产措施得不到落实。
2.4.5.3干部违章指挥,官僚武断,作风不民主。
2.4.5.4经济方面的违法违纪,得不到及时监察处理。
2.5.5 项目经理的安全职责
2.5.5.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提出贯彻的具体情况,并组织落实。
2.5.5.2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目标和实施措施,经副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2.5.5.3强化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与落实二级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研究事故规律,掌握事故隐患,做到超前控制、科学防范。
2.5.5.4主持编制年度“两措”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的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
2.5.5.5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中间监察和最后验收评价。对自检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单位,限期完成。
2.5.5.6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全监察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2.5.5.7参加或主持本企业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正确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二级生产单位做好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和缺陷处理。
2.5.5.8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每月应该参加一次基层单位安全分析会,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2.5.5.9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三不放过。”
2.5.5.10对安全施工的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审查,并督促实施。
2.5.5.11在组织编制年度生产计划时,要根据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实事求是地制订计划,防止计划指标过高,脱离实际而威胁安全生产。
2.5.5.12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时,要追究领导责任;
2.5.5.12.1违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或安全生产职责不落实。
2.5.5.12.2对上级和本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和反事故措施贯彻落实不力。
2.5.5.12.3对重复性的频发事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杜绝。
2.5.5.12.4对职工安全技术培训不力。
2.5.5.12.5现场规程制度不健全。
2.5.5.12.6重大设备缺陷和薄弱环节不能及时组织消除。
2.5.5.12.7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制止不力。
2.6 会计主管的安全职责
2.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和本企业的有关规程、制度,把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所要做好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6.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做好资金调度,保证生产、施工所资金及时到位。
2.6.3教育经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责任感。对经营管理范围内发生不安全事件和经济事故组织调查处理,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6.4参加企业重大安全措施的审定工作,负责提出资金费用落实方案或建议。监督“两措”资金的落实与使用情况。
2.6.5建立保险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的机制,指导有关部门及时做好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工作,做好事故损失的索赔工作。
2.6.6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保证安全生产急需的资金到位。
2.6.7凡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时,要追究领导责任;
2.6.7.1安全设施不完善,虽经提出仍长期得不到处理。
2.6.7.2管理不善造成物品损坏、丢失,发生火灾、爆炸或错发剧毒品等。
2.7 安全生产部的安全职责
2.7.1牡丹江瑞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7.2对下属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全面组织与管理责任,同时接受公司安监察部的监察和管理。
2.7.3熟悉并负责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政策和规定,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2.7.4组织安全教育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学习、考试。负责检查安全用具、工器具的试验和配备。
2.7.5建立健全牡丹江瑞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网组织。
2.7.6参加大型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并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措施的实施。
2.7.7组织制订安全目标和“两措”计划,并督促落实。
2.7.8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大型安全活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经常深入班组和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违章违纪人员有权停止工作。
2.7.9监督各单位企业是否严格履行在签定承包合同时签定《安全协议书》的规定,并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予以处罚。
2.7.10承包电力生产工程时,要与发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工程施工安全合同书》。
2.7.11建立健全多种经营企业包括企业法人代表在内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专业工种、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2.7.12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制订防范措施,如实向主管部门汇报,并做好事故统计、报告工作。
2.8 人事劳资部的安全职责
2.8.1认真贯彻劳动人事制度和生产培训制度,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打好基础。
2.8.2合理调配生产人员,经医务和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已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人员及时调离生产岗位。
2.8.3及时解决和批复各单位上报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和请示,组织有关人员经常检查劳动纪律。
2.8.4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正确制订劳动保护、保健用品的标准,负责组织职工的定期体格检查。
2.8.5做好新工人进入我公司的三级教育,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参加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
2.8.6在有关部门配合下组织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把好考试合格上岗关。
2.8.7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生产岗位人员安全生产技术现状,有针对性的制定岗位培训计划,并实施。
2.8.8经常组织举办各种专业培训班,技术表演赛,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技术素质。
2.9 财务部的安全职责
2.9.1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为了安全生产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2.9.2参与事故调查,对经济事故或事故的经济损失进行调查和处理。
2.9.3负责与保险公司对设备损坏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索赔处理。
2.9.4做好财务部门的安全管理,避免火灾和被盗事件发生。
2.9.5由于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没有保障,造成事故者,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负有责任。
2.10 审计部的安全职责
2.10.1对保证企业生产和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实现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发展,强化审计工作。
2.10.2督促检查固定资金计划和人才培训的完成,实现从物资基础和人员素质的提高上保证安全生产。
2.10.3监督财务部的资金使用,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2.10.4参加企业内经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11车管部门的安全职责
2.11.1负责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和行车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
2.11.2负责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鉴定和驾驶员的审查。组织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不合格人员不准上岗。
2.12.3监督检查有关交通事故与严重违章行车事故,拟定防范措施,并监督执行。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司机提出处理意见,真正做到“三不放过”。
2.11.4对机动车驾驶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思想教育,杜绝无证驾驶车和酒后驾车。组织交通安全网活动,监督、指导各汽车班(队)的安全活动。
2.11.5对机动车辆在定检、抽检中发现的缺陷要督促其及时处理。对重大缺陷危险及安全的车辆有权令其停止行驶,限期检修直至合格。
2.11.6做好车俩、车库防火、防盗措施的落实。
2.12 纪检查察部的安全职责
2.12.1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活动,经常了结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各级领导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2.12.2参与生产、经营、基建等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核,并对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12.3加强对重大生产经营活动项目的执法监察,认真查处经济活动的腐败行为。对造成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领导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问题,要严肃处理。
2.12.4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查清事故的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行政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单位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制订整改措施。
2.13 办公室的安全职责
2.13.1及时传达、传递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知、指示、送领导阅批和下达各有关单位、部室贯彻落实。
2.13.2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文件的随办,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13.3负责公司安全工作总结、事故报告、事故统计报表等安全资料、文件的整理归档、保管,并随时提供查阅。
2.13.4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教育小车司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2.14 工会的安全职责
2.14.1宣传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
2.14.2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监察劳动卫生、劳保设施的完备情况。监督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和使用,广泛听取职工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限期整改。
2.14.3组织基层工会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关心职工生活,解决职工实际困难,使职工安心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2.14.4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调动职工安全生存积极性.总结、宣传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2.14.5每年进行二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发现设备隐患和职业危害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限期解决。
2.14.6参加职工因公伤亡等重大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协助行政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和有争议的劳动仲裁。
2.14.7参加制订和监察各单位年度“两措”计划执行情况。
2.15 组宣部的安全职责
2.15.1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
2.15.2认真抓好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2.15.3经常深入生产一线了解职工思想动态,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为制订安全生产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2.15.4通过各种宣传形式,统一职工思想,促进企业职工思想稳定,努力形成积极向上,团结一心的局面。
2.16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2.16.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制度、上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监察和安全管理工作。
2.16.2每天浏览黑龙江建设网关于安全部分的主页,对上级文件、通报、指示及时下载学习,传达至班组,并督促班组认真贯彻落实。
2.16.3深入现场监察安全工作,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
2.16.4对重要施工项目,要亲自到现场检查指导;督促检查“两措”计划完成情况。
2.16.5 参加本单位施工措施的讨论,并参与审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检查施工、操作情况。
2.16.6 参与布置安全大检查活动,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检查一次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有签字。
2.16.7 参加本单位事故调查,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落实防守措施。
3 生产班组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3.1  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3.1.1  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3.1.2  制定班组年度安全目标,制订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具体保证措施,与班员签订年度安全责任状,确保本单位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按工作规程进行安全生产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控制好危险点。
3.1.3  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程、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学习上级文件、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3.1.4  主持召开好班前会、班后会和每周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对安全行动效果负责。
3.1.5  督促班组技术员和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做好记录。
3.1.6  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员(包括临时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做到能进行现场急救。
3.1.7  组织参加安全竞赛活动。落实公司和本单位下达的反事故措施。
3.1.8   经常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清除、登记和上报,对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3.1.9  支持班组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权。对本班组发生的异常、障碍、未遂及事故等不安全事件,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保护好现场、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3.1.10  检查各作业组危险点分析、安全交底、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纠正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3.2  班组技术员的安全职责
3.2.1  协助班组长搞好班组安全技术管理和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3.2.2  协助班组长制订班组年度安全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3.2.3  参加制订本班组的工作计划、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督促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的执行。
3.2.4  施工及工作开工前,协助班组长查明危险点,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3.2.5  协助班组长搞好工程分析,根据分析的结果,制订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3.2.6  参加本班组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制订消除措施。
3.2.7  协助班组长对本班组发生的异常、未遂、障碍、事故和其它不安全事件及时分析,吸取教训,制订对策,督促执行。
3.3  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3.3.1  安全员是班组长安全工作的助手,对班组的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3.3.2  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通报精神,并带头遵守规程。
3.3.3  负责检查工作现场安全措施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有权停止作业。
3.3.4  协助班组长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活动要根据上级布置和要求,结合班组实际,讲求实效,并认真作好记录。
3.3.5  参加本班组工作计划、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的讨论研究,并督促安全措施的执行。
3.3.6  负责班组安全用具的领用、试验、管理工作,保证安全可靠。
3.3.7  参加本班组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认真进行工作票、作业票的检查工作。
3.3.8  协助班组长,对本班组发生的异常、未遂、障碍、事故和其它不安全的情况及时分析,吸取教训,制定对策,督促执行,并负责按规定填表上报。
3.4  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
3.4.1  严格遵守安全法规、制订及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作业。作业前要认真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正确,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安全措施不符合规定、任务不清和停、带电范围不清的工作项目,以及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
3.4.2  参加班组长召开的班前和班后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质、保量、保安全地完成任务。制订个人年度“三不伤害”保证措施,并认真执行。发生异常、未遂、事故时,应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并保护好现场,不隐瞒真相。
3.4.3  认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认真学习紧急救护法,能进行现场抢救;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防止事故。
3.4.4  工作前检查安全用具,工具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工作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3.4.5  积极参加本班组的安全检查活动,管理好自己使用的工器具及设备,对设备安全运行负责人。
3.4.6  开工前认真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在安全技术交底处签字后方可工作。
4.4.7  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
3.5  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职责
3.5.1  严格执行长途车行车“八不准”,自觉的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服从交通民警和公路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
3.5.2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质保量完成运输任务。
3.5.3  坚持“三检”制度,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细心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行车安全。
3.5.4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文件,遵章守纪,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
3.5.5  严禁酒后驾车和违章驾驶,不出私车和把车交给无“两证”的人员驾驶。
5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年4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
电力安全监察规定   电力工业部电安生【1995】68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电力工业部电安生【1996】640号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家电力公司2000年5月1日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企业标准2002年01月01日
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
DL409—91电业安全生产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牡丹江电业局企业标准  Q/317—202.09—2003

 

 

 牡丹江瑞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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